警惕微信克隆“好友”诈骗

发布:admin2025-05-08 21:36:39 3825条浏览分类:世界杯日本爆冷

□记者岳明

最近,一则提醒帖子在微信朋友圈迅速转发:“亲爱的微友、亲戚、朋友们,万一哪天我微信向你们借钱,千万不要借给我哦,一定要电话确认。如果你汇了,我不承担你的损失,现在已经开始盗微信了。”微信中,一个和你聊着天的好友一定是你的朋友吗?未必,也可能是盗用你好友头像和用户名的“李鬼”。近日,有网友爆出,微信有盗用头像和用户名就可以冒充好友的漏洞,不少不法分子利用这一漏洞进行诈骗。随后,多地公安机关接到此类案件,多名报案人称被“克隆好友”诈骗了钱财。为此,记者电话连线采访了微信客服和河南金色世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慧涛,他们将从技术和法律角度解读此类案件,教大家如何防止被“微信克隆人”诈骗。

案情

“克隆”微信好友诈骗709万元

今年5月4日,肇庆端州某公司接到其商业伙伴东莞某公司的催缴还款电话,对方称一直没有收到该公司上个月的业务款。采购部经理康某感到十分疑惑:4月底就已汇出709万元业务款,对方怎么可能没有收到呢?

康某告诉办案民警,4月28日他的微信收到了合作伙伴东莞某公司的消息,称公司账号发生变动,改为另外一个账户名,并附有函件证明,右下角盖有该公司的章。

根据被抓获的3名犯罪嫌疑人交代,4月20日前后,团伙另一名在逃人员入侵了东莞某公司采购经理张某的微信,下载了他的微信头像,又把昵称改成张某的名字,并屏蔽朋友圈可见权限,然后冒充张某进行诈骗。

4月28日,该犯罪嫌疑人以张某的身份,把新账号发到康某微信,谎称公司账号变更,致使康某上当受骗,将709万元汇入嫌疑人账户中。

律师

3人构成诈骗罪共犯

王慧涛分析说,该案中3名犯罪嫌疑人

“偷梁换柱”捏造事实,让康某信以为真,从而康某“主动”向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账号打入款项,此行为符合我国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

此外,由于此案由3人共同实施,他们有共同的合意和诈骗行为,构成诈骗罪共犯,法律会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的不同确定主犯和从犯以及刑罚的轻重。

王慧涛指出,本案与以往常见的不法分子利用各种科技手段盗窃用户账户和密码进而盗窃用户钱财的行为相比,其行为更具有隐蔽性,更让人“防不胜防”。

腾讯

标注“备注名”就能轻松识破

对于此案引发的微信安全问题,记者电话连线了微信客服,客服回应称此类案件主要是用户安全防范意识不足造成的,与技术漏洞无关。对于犯罪分子“克隆”好友的问题,腾讯客服建议说,给好友们标注上“备注名”就能轻松识破。只要改了备注,以后对方无论怎么改名,都只会显示备注名,避免“以假乱真”。

同时,客服提醒广大客户一定要做好账号和密码保护工作,不随便扫描二维码,多关注支付密码安全,网络社交防止身份验证诈骗,慎用公用WiFi,不轻易相信网络社交的相对人,尤其是涉及财务往来的问题一定要通过线下核实。

客服还进一步提醒,广大用户平时使用社交软件一定要提防账号被盗,微信和QQ一样,最为普遍的一种骗局就是盗用账号。防止被盗的一个办法是启用账号保护机制。具体办法是,进入微信选择“我”,点击您的头像进入个人信息界面,找到“我的账号”,根据提示绑定QQ号和手机号,启用账号保护即可。而且,特别要注意的是,不管是QQ还是微信,当出现好友借钱、汇款时,一定要先打电话确认。

五花八门的微信诈骗手段

1.冒充好友借钱

选定一个要冒充的好友,将自己的头像修改成对方的头像。然后复制账号昵称、个性签名等。如果有充足时间,还可以将对方相册图片搬运到自己相册内,甚至抄袭对方的“朋友圈”内容,如此一来几乎可以“以假乱真”。这种情况下,骗子就很容易向群内好友借钱。

2.换手机号未解绑微信

这是一个典型的微信风险:换手机号未解绑微信,微信号被他人使用。已经发生的多起案例显示,手机号码停用前如果不解除与微信之间的

捆绑,那么您将和号码的新主人“共用一个微信号”,可能造成个人隐私和信息的泄露。

3.小游戏“玩丢”个人信息

最近警察在办案中发现,微信用户在玩小游戏时个人信息无意间出现泄露的问题。微信用户在玩游戏时,也应该时刻小心个人信息被小游戏玩“丢”。微信开发人员设置有开放接口,以吸引第三方参与微信开发,但是却没有设置询问用户“是否授权应用程序访问信息”的功能。所以,可能不经意间,个人信息就被“玩”丢了。

如何防骗?

1.添加姓名备注,点击头像查看名片里注册的手机或QQ号,如果开通了“朋友圈”还能查看相册等信息。2.尽量通过手机和QQ通讯录添加好友,保证微信好友都是生活中熟悉的人,如果使用“附近的人”、“摇一摇”添加了陌生人,一定要先添加备注,避免其更改信息混淆视听。3.怀疑对方身份时,除以上方式外,还可在微信通讯录中查询,看是否存在“相同”账号。